豆粕期貨是一種農業期貨,下面我們就來談談,關于大豆的交易規則。
大豆粉在大連商品交易所掛牌,編號 m,每噸10噸,最低價格為1元。
一、豆粕期貨交易保證金制度豆粕期貨合約的保證金比例為合同的5%,交易保證金是按照合同價格進行的,隨著期貨合約的臨近,交易量的增加,保證金的比例也會逐漸提高。
豆粕期貨交易保證金的收取標準為:在交割月之前的一個月的首個交易日期,按合同價格的10%計算;在交易月份之前的一個月的第6個交易日期,其價格為15%;在交易月份之前一個月的第11個交易日期,該交易價格的20%;在交易月份之前的第16個交易日期中,交易金額的25%;在交易月份的首個交易日期,其價格為30%;在交易月份的第5個交易日期,該交易價格的50%。
二、豆粕漲停板制度:每天最大的漲停板是指每天可以買賣的最大數量,如果超出了漲停的范圍,則視為無效。
若第 N+1個交易日之前5分鐘內連續 N個交易日有同一方向的單邊報價,那么在第 N+1個交易日結束時,將按照合同價格的8%計算。
在第 N+2個交易日,本合同的漲跌幅從3%提高至4%(超過4%的,按照原來的比例)。
三、限制豆粕期貨的限制系統是指在期貨市場中,會員或顧客可以在單邊計算的期貨合約中所能持有的最大數量。
當豆粕常規月合約單邊持倉量超過100,000手時,商業會員所持合約的持倉限額不得超過單邊持倉的15%,而非交易會員所持合約持倉限額不得大于單邊持倉的10%,客戶該合約持倉限額不得大于單邊持倉的5%。
如果大豆普通月合約的單邊持倉少于100,000,商業會員的交易量是15,000,而非商業會員則是10,000,而客戶則是5,000。
四、大宗豆粕期貨交易系統:會員或客戶在其持有的一種商品的投機性頭寸超過其所規定的投機性頭寸限額的80%(含本數)時,會員或客戶應向交易所報告其資金狀況、頭寸狀況,客戶須通過經紀會員報告。
交易所可以根據市場風險情況,隨時更改其報告的數量。
五、強制平倉豆粕期貨制度當會員或客戶出現下列情況時,交易所有者將強制平倉:(1)會員結算準備金余額低于0且無法在規定時間內補充;(本條款具體執行時間另行公告,原定條款規定,會員賬戶存款余額低于規定時間限制,且未在規定時間內補齊);(3)被交易所強制平倉的違法行為;(4)根據交易所采取的應急措施強制平倉;(5)應強制平倉的其它情形。
這是一個簡單的“豆粕期貨交易規則”的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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